近年来,响水县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作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采取三项措施,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见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体制。建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纪律要求,形成了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的信息查询机制,为抽查核实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全部进行签字承诺。
严格查核程序,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规定的程序和工作要求,严把对象提取、信息审核、委托查询、数据导入、结果比对、查实处理、结果报送等关键环节,确保了查核事项全面、查核程序严谨、查核信息准确。同时,依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反复校验、多轮次比对,必要情况下,通过谈话了解、信息反查、多方验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
严肃查核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科学、从严从实的原则,依据《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结果认定与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凡提必核”要求,对个人事项抽查未完成或查核结果影响选拔任用的,坚决不考察、不上会、不研究。建立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数据库,对每批次查核发现不如实填报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