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中心社区工委,工业经济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工委,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江苏先锋”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专题学习的通知》(苏组办〔2018〕6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加强学习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好表率,落实责任,实现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全覆盖;各基层党组织要领学,分党支部、党小组安排好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订阅关注“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sxf2013)等党建微信,实现党员干部等各类参学对象订阅学习全覆盖。
2.做好学习引导。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 “统一活动日”“固定学习日”等载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专人,既做好“江苏先锋”微信订阅使用的辅导,也要通过短信、工作群、学习群及时发布学习提醒,引导参学对象及时学习和签到(省专题学习专栏计划于9月25日上线)。对于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党员等参学对象,各级单位党组织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或送学习资料上门等方式,努力提高参学率。各地各单位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讨论相结合,真正使参学对象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3.抓好学习统筹。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题学习与贯彻落实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本地本单位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狠抓落实,以盐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专题学习成果。
4.开展学习督查。各级单位党组织作为组织学习的责任主体,应强化基层党组织刚性学习要求,不定期对参学对象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督促他们主动学习和签到,对学习不及时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责令补学。各地各单位学习情况请及时报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市委组织部也将组织抽查并及时公开学习听课情况。
附件: 专题学习情况报送表.doc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1日
关于在“江苏先锋”远程教育平台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三十讲》专题学习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工作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委组织部在江苏先锋微信、网站等远程教育平台开设了《开讲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音频专栏,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开讲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音频专栏是以中宣部出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基础,集文字、音频为一体的学习课件。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分30个专题,全面、系统、深入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
二、课程安排
从9月下旬开始,每日早晨7:00左右,在“江苏先锋”微信推送1期学习内容,每期20分钟左右,江苏先锋网等平台同步更新。计划用一个多月的时间,连续推出三十讲,推动我省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高潮。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题学习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提升学习的刚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
2.省委组织部将按照13个设区市、省级机关、国有企业、高校和其它单位共17个组别进行分组,在微信页面以开讲签到的形式,公开各组听课情况。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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